外觀專利申請時的注意事項 |
時間:2016/3/26 14:05:22 來源:本站 點擊: |
一、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應當提交外觀設計專利請求書、外觀設計圖片或照片,同時提交外觀設計簡要說明。申請文件應當一式兩份,并按照表格后的填表要求填寫相關內容。 1.立體外觀設計產品,一般應當提交六面正投影視圖和立體圖(圖片或者照片);平面外觀設計產品,一般應當提交兩面正投影視圖。六面正投影視圖名稱是:主視圖、后視圖、左視圖、右視圖、俯視圖和仰視圖。各視圖的視圖名稱應當標注在相應視圖的正下方。 2.各視圖比例應一致。 3.尺寸:提交的圖片或照片中圖形的尺寸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細長物品除外),也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并應保證在該圖形縮小到三分之二時產品外觀設計的各個設計細節仍能清晰可辨。 4.圖片或照片中的文字: 除了一些必不可少的標記外,例如A-A,1,2,3,……外,圖中不得有文字。若圖片或照片需要用文字說明的,應在簡要說明中加以說明,并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 5.圖片繪制要求: ①圖片應當參照我國技術制圖和機械制圖國家標準中有關正投影關系、線條寬度以及剖切標記的規定繪制。 ②繪圖應使用制圖工具和不易褪色的黑色墨水。彩色圖片的顏色應當著色牢固、不易褪色。 ③不得用藍圖、草圖、油印件。 ④用計算機繪制的外觀設計圖片,圖面分辨率應當滿足清晰的要求。 ⑤剖視圖應標明剖視方向和在被剖視的圖上的位置。 ⑥剖面線:剖面線間的距離應與剖視圖尺寸相適應,不得影響圖面整潔。 6.對照片的要求:照片應當使鏡頭對正產品的中心部位拍攝,照片應當背景單一,產品和背景有適當的明度差,并且應當避免強光、反光、陰影、倒影、襯托物。照片應當清晰地顯示外觀設計。照片按照順序粘貼在本表正面,若一張表格紙不夠,可用與本表同樣大小和質量相當的白紙續貼。 1.外觀設計產品的前后、左右或者上下相同或對稱的情況,注明省略的視圖; 2.產品的狀態是變化的情況,例如折疊傘、活動玩具等; 3.產品的透明部分; 4.平面產品中的單元圖案兩方連續或四方連續等而無限定邊界的情況,例如花布、壁紙等; 5.細長物品的長度采用省略畫法; 6.產品由具有特殊視覺效果的新材料制成; 7.請求保護的外觀設計包含色彩; 8.新開發的產品的所屬領域、用途、使用方法或使用場所; 9.設計要點及其所在部位; 10.外觀設計產品屬于成套產品或組件產品的,應當寫明,對于成套產品, 必要時還應當寫明各套件所對應的產品名稱。 11.簡要說明不得使用商業性宣傳用語,也不能用來說明產品的性能和內部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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