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保鮮劑知識產權糾紛 原告索賠200萬 |
時間:2016/2/3 1:57:58 來源:南方日報 點擊: |
隨著食品安全日益受到關注,相關產品的知識產權糾紛在近年來逐漸增多。5月16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便公開審理一宗涉及食品添加劑造假的知識產權糾紛案件,被侵權方為此提出超過200萬元的高額賠償要求。 被侵權方→索賠高因侵權時間長 位于中堂鎮的廣東廣益科技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益公司”)是一家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及銷售的企業。前不久,因認為自家擁有發明專利的產品被同行造假侵權,廣益公司將位于虎門鎮的同行——東莞市天麗食品添加劑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麗公司”)告上法庭。 按照廣益公司的說法,早在2007年9月25日,該公司就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一種含有葡萄糖酸內脂的保鮮劑”的發明專利申請,并于2010年11月10日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的發明專利權。在獲得上述發明專利后,廣益公司生產的該專利產品一經推出便取得良好的銷售市場??纱撕?,該公司在市場上調查發現,天麗公司在未經任何授權許可的情形下,一直制造、銷售侵犯其專利權的產品——復配糕點防腐劑(蛋糕保鮮劑)。 廣益公司經監測對比后提出,天麗公司生產的蛋糕保鮮劑已經落入該公司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其行為已經構成專利侵權。廣益公司基于此提出,天麗公司在未經廣益公司的授權許可下,擅自實施該公司專利的行為已經嚴重損害了廣益公司的利益,應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在賠償訴求上,廣益公司在開庭前將要求賠償的經濟損失從1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同時要求賠償為制止被告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及訴訟費用合計數萬元。理由是天麗公司侵權行為持續時間長,影響范圍廣,加劇了廣益公司因被侵權所產生的損失。 天麗公司→侵權行為說法證據不足 針對廣益公司的控訴,天麗公司卻不以為然。在天麗公司看來,廣益公司主張其存在侵權行為的說法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原告提供的公證的涉案產品為不同產品。原告的起訴書中寫道:被告一直制造、銷售侵犯原告專利權的產品:復配糕點防腐劑(蛋糕保鮮劑)?!碧禧惞菊J為,廣益公司并沒有搞清楚,復配糕點防腐劑和蛋糕保鮮劑為兩種不同的產品,不能一概而論。 天麗公司進一步辯稱,就復配糕點防腐劑(蛋糕保鮮劑)此產品而言,其生產時間為2012年以后,與之前出產的蛋糕保鮮劑在產品名稱,產品包裝,配方內容,檢測標準,生產許可證號和產品標準號等方面存在著較大的差別。廣益公司將兩種產品進行混同,顯然與事實不符。 關于公證的涉案產品是否落入廣益公司專利的保護范圍是庭審的另一焦點。天麗公司認為,廣益公司在起訴時沒有提交任何證據,證明涉案產品落入原告方的保護范圍。天麗公司認為,此事并無任何證據證明,應出自于原告的主觀臆斷。 在庭審最后階段,天麗公司認為,廣益公司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侵權訴訟,嚴重影響該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影響了該公司在市場上建立的良好商譽,是一種不正當的競爭行為,懇請法院查明事實,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請。目前此案尚在進一步審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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